早上上班  下了捷運前往出口  聽到有一對男女的對話

地點:雙連站2號出口

男:你擠什麼擠?

女:大家都在擠?

男:別人擠你就擠嗎?(愈說愈大聲)

…(互相唇槍舌劍)

男:媽的!

女:看你還穿領帶…(冷嘲熱諷)

男:操! 胖子!(男士也沒有多瘦啦!)

女:我胖關你什麼事?(其實沒有多嚴重的胖)

男:胖女人就是這麼討厭

很多人回頭看那個男人  ………  心中OS:沒品

為什麼會這樣呢

也 許那位 小姐真的擠到他了  當下說聲對不起或不好意思就沒有事了

但那位男士不就事論事變成人身攻擊  大家就看不太下去了

若是他再罵下去  我就會請雙方都先停下來  我打個電話叫警察

因為男士在公共場合中污辱他人  符合了刑法第309/310條公然污辱與毀謗

人與人的相處是要互相尊重  找藉口推託是不對的  但人身攻擊讓本來有理的人變成無理的人  更讓人看不起

壞了我今天上班的心情了~~(調適+ing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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