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上班 下了捷運前往出口 聽到有一對男女的對話
地點:雙連站2號出口
男:你擠什麼擠?
女:大家都在擠?
男:別人擠你就擠嗎?(愈說愈大聲)
…(互相唇槍舌劍)
男:媽的!
女:看你還穿領帶…(冷嘲熱諷)
男:操! 胖子!(男士也沒有多瘦啦!)
女:我胖關你什麼事?(其實沒有多嚴重的胖)
男:胖女人就是這麼討厭
很多人回頭看那個男人 ……… 心中OS:沒品
為什麼會這樣呢
也 許那位 小姐真的擠到他了 當下說聲對不起或不好意思就沒有事了
但那位男士不就事論事變成人身攻擊 大家就看不太下去了
若是他再罵下去 我就會請雙方都先停下來 我打個電話叫警察
因為男士在公共場合中污辱他人 符合了刑法第309/310條公然污辱與毀謗
人與人的相處是要互相尊重的 找藉口推託是不對的 但人身攻擊讓本來有理的人變成無理的人 更讓人看不起
壞了我今天上班的心情了~~(調適+i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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